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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到网开放平台总则

    第一章概述

    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点到网开放平台商家,商家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选择经营模式以通过点到网开放平台向买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本规则不适用于点到网自营商品及信息。

    1.1点到网秉承“客户为先,诚信至上”的宗旨、“让购物变得简单,快乐!”我们的最终目标,为广大买家提供最优质的商品及服务。为保障点到网商家合法权益,维护点到网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则。

    1.2点到网开放平台总则,是对点到网商家增加基本义务或规范商家行使基本权利的条款。

    1.3规则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基于点到网从普通人角度结合双方提供的凭证认定的事实,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点到网商家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1.4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点到网有权依据相应规则酌情处理,但点到网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商家在点到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点到网所订立的各项协议。

    点到网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商家管理系统等渠道予以公告。若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点到网开放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并及时通知点到网。点到网有权对商家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协议约定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交易


    2.1入驻

    商家应当严格遵守点到网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遵守《点到网用户注册协议》,商家在选择用户名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的相关信息。

    用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点到网,成为商家:

    2.1.1商家遵守点到网开放平台的招商标准;

    2.1.2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须具备相应资质,详细信息请见《点到网开放平台各招商资质标准细则》并符合点到网开放平台对商品质量的相关要求;

    2.1.3商家同意点到网开放平台全部规则。


    2.2经营

    2.2.1店铺

    2.2.1.1商家申请店铺名等信息时,应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开放平台相关规则,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的相关信息。详细规则请参见《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店铺命名规则

    2.2.1.2商家上传的店铺信息(包括店标、店铺名称、店铺公告、店铺介绍、店铺通栏广告、店铺活动区域等)内容设置需真实、有效且与注册信息一致;

    2.2.1.3点到网开放平台交易超时规则中对交易流程中各相关阶段都有时间要求以及超时规定,建议商家在交易前仔细阅读;

    2.2.2商品

    2.2.2.1商家应保证在点到网开放平台售卖的商品为正品(该商品品牌持有人的原厂家制造的真货,并可以依法开具发票)或其他原创非侵权商品;

    2.2.2.2商家应当按照点到网开放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和《点到网行业运营标准》的要求发布商品/服务;点到网开放平台禁止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点到网开放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具体规定以《点到网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为准;

    2.2.2.3“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商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客服等所有点到网开放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商家在点到网开放平台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应当严格遵守《点到网行业运营标准》;

    2.2.2.4商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提供的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

    2.2.3搜索

    点到网开放平台的搜索功能是买家开始参与交易的重要渠道之一。点到网开放平台专门制定了《点到网搜索排序规则》,建议商家仔细阅读。特别提醒商家注意,特定行为会被点到网开放平台认定为搜索作弊,因而会产生相关不利后果,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则要求。

    2.2.4物流

    商家应根据点到网开放平台的规定对商品进行适当包装,并根据《点到网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的规定完成发货。

    2.2.5评价

    关于交易评价制度详见点到网开放平台的《点到网开放平台评价管理规则》。

    2.2.6售后

    2.2.6.1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点到网开放平台制定的《点到网开放平台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则》,向买家履行售后服务;

    2.2.6.2点到网开放平台商品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发起交易投诉,申请点到网开放平台介入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点到网交易纠纷处理规则》;

    2.2.6.3点到网开放平台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买家,专门提供了400热线以及即时沟通工具——QQ,商家在提供相应服务时,应遵循《400热线增值服务使用管理规则》和《点到网在线客服使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三章市场管理


    3.1市场管理措施

    3.1.1为了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点到网开放平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措施:

    3.1.1.1警告:指点到网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商家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3.1.1.2下架:指将商家在售商品/服务转移至线上待售商品;

    3.1.1.3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商家参加点到网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3.1.1.4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里的排序;

    3.1.1.5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指调整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里的排序;

    3.1.1.6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指商品在搜索结果里不展现;

    3.1.1.7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示;

    3.1.1.8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指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里默认不展示;

    3.1.1.9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商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3.1.1.10支付违约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商家向买家和/或点到网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3.1.1.11关闭店铺:指删除商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3.2市场管理情形

    3.2.1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水平,为买家提供优质的商品及服务。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商家,点到网开放平台会适当给予扶持。

    3.2.2商家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点到网运营秩序等行为,点到网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账户强制措施、关店、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或信息、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在线客服等保障交易安全的临时性管理措施;情形严重的,点到网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3.2.3商家应严格遵守点到网开放平台各类目行业标准。商家若违反点到网开放平台各类目行业标准中关于商品或信息发布的规定,点到网将对其违规商品或信息给予下架或删除处理。

    3.2.4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的质量不合格的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及信息,点到网将对商家在售的相关商品及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

    3.2.5商家参与点到网平台活动及活动展示时,应符合相关活动规则。

    3.2.6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或被点到网通知需要增加保证金时,且经点到网催缴后商家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补足的,点到网有权视违约情况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直至商家足额缴纳为止。

    3.2.7如果商家店铺被关闭,点到网将按照合同约定及规则办理店铺关闭手续,并按约定情形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第四章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执行


    4.1违规行为

    4.1.1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点到网网站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卖家严重违规行为说明请详见《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之严重违规行为说明。

    4.1.2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商家一般违规行为说明请详见《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之一般违规行为说明。


    4.2违规处理措施

    为保障买家或点到网的正当权益,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在商家违规处理期间点到网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采取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4.2.1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商家参加点到网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4.2.2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商家发布新商品;

    4.2.3限制开新店:指限制商家在点到网开放平台开设新的店铺;

    4.2.4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商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4.2.5关闭店铺:指删除商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4.2.6公示警告:指在点到网商家的商家管理系统等位置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4.2.7限制商家登录:指禁止商家登录点到网网站;

    4.2.8限制使用在线客服:指禁止商家使用点到网在线聊天工具;

    4.2.9限制发货:指限制商家操作商品出库的行为;

    4.2.10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商家使用违规账户登录点到网、登录商家管理系统、使用在线聊天工具等。


    4.3 违规处理

    4.3.1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点到网将对该商家扣以一定积分且在商家管理系统等位置公布。自然年度违规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4.3.2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4.3.3商家违规行为的纠正,具体的情形请参照《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中有关内容的详细规定。


    4.4违规处理执行

    4.4.1商家的违规行为,通过其他商家、权利人的投诉或点到网排查发现。

    4.4.2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4.4.3点到网对商家的违规行为将按《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执行,详见《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内容。

    4.4.4点到网开放平台将依照事实证据按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管控。


    4.5违规申诉

    针对违规行为,商家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七日内(点到网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点到网商家后台提交违规申诉申请,商家提交申诉资料后将由点到网开放平台客服中心及质控部核实处理。具体申述请参照《违规申诉管理规则》。


    4.6退出管理

    商家可以随时选择主动退出点到网开放平台。此外,点到网开放平台也针对商家制定了有关主动退出或被清退的相关管理细则。点到网开放平台有权在特定情况下限制商家登陆或强制退出/清退商家。

    若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点到网有权进行清退:

    (1)存在恶意竞争、影响买家权益、影响点到网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2)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点到网注册LOGO、域名等用于不正当宣传、商业活动,给买家造成误导、侵犯点到网知识产权等给点到网造成影响的的行为;

    (3)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点到网的言论,给点到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4)违反《点到网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严重违规扣分达100分的。

    以上情形,点到网除有权清退商家、终止与其合作外,另可向商家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则:

    1.点到网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点到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点到网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点到网有权酌情处理。但点到网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点到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点到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本规则于2017年8月18日首次发布,2017年8月18日修订,于2017年8月18日生效。


    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jingliangdianshang@163.com,谢谢。